Search:非武裝救援

써치|Search

#5 心得與劇情分析、經典台詞

Search:非武裝救援 EP5-vert.jpg

綠色字為經典台詞,黑字為心得分析

劇情人物介紹 心得全文列表

 

第5集


 

【失去德俊】

  德俊死亡,奉樂僅是昏迷擦傷。(韓大植對外宣稱德俊是遭罹患狂犬病的野狗攻擊致死)

2020-11-15 (320).png

2020-11-15 (322).png

2020-11-15 (323).png

  「那個表情,一點都不陌生。」金多景多年前也失去過部下,大概是因為這個揮之不去的自責與傷痛提早退伍。

2020-11-15 (294).png

2020-11-15 (298).png

2020-11-15 (304).png

2020-11-15 (305).png

 

【父親】

  徐德俊曾對龍東振說自己父親都在遊手好閒,徐父得知徐德俊身亡自責不已。龍東振看見父母悲痛情景,也想起自己的父母,打電話聽聽母親的聲音、並問問看父親的事。這裡也揭曉前幾日突然來找龍喜蘿的人,就是韓大植將軍。他什麼特別的話都沒講,只是吃吃東西喝喝酒就走人了。

2020-11-15 (408).png

  關於「父親」,編劇有放入一個很好的細節:徐德俊要煮泡麵給龍東振,特別說是「爸爸傳授的特製泡麵」。雖然德俊抱怨爸爸無能,但是仍保有對父親的正面記憶

2020-11-16 (15).png

 

97越北事件】

  「我廢掉一條腿,竟然是為了救那種人……」???李赫殺了趙民國,但救了韓大植???

2020-11-15 (340).png

2020-11-15 (344).png

  而原來韓大植把宋民奎送去21區,主要目的是幫他找到97事件當時遺留的攝影機,擊斃怪物的任務只是剛好出現的好藉口。

2020-11-15 (380).png

 

【川空村動員】

  金多景撿到怪物遺留的衣服碎片和獠牙,知道事情不對勁,和丈夫主動動員村民,聯手欲挖陷阱抓怪物。金多景夫婦真的很可愛XD

2020-11-16 (20).png

  川空村是真的要陷入危險了,怪物在村子裡亂跑,村長也撞見了!村長直接暈厥,怪物沒傷害他。加上先前經驗可歸納出,怪物對一動也不動的東西沒興趣,攻擊人可能只是好玩。

2020-11-15 (418).png

  看到趙民國變成這樣真的很難過,本來好好一個人……話說怪物版趙民國應該不是延宇振演的吧?不然也太犧牲太花錢了,不如找受過特別肢體訓練的演員。

 

【宋民奎vs.李駿星】

  誰正誰反?這集不斷吊人胃口,後記直接反轉了嗎?

  東振崩潰於德俊之死,直意要衝出去擊斃怪物,被宋民奎揍,李駿星就拉開宋民奎說:「隊長,請你體諒,他失去了自己一直以來的同僚。」而宋民奎喊:「你以為我就沒有失去部下嗎?」宋民奎也許並非完全冷血?偶爾也是有通情達理的地方,包括讓龍東振送德俊一程,還有麥克不舒服就讓牠休息(他大部分聽李駿星與龍東振的話時,嘴臉都很不屑,這集反常)。

2020-11-15 (330).png

2020-11-15 (332).png

  從朴中士與朱下士的對話中,也可知道朱下士並沒有特別站在哪一邊,只是因為宋民奎是他第一個組的組長罷了。朱下士講話相當老實,不像是知道宋民奎與韓大植的計畫,只是剛好有能力,所以被宋民奎賞識、進北極星特任隊。

  朴中士:「又不是曖昧期,他們老是在那裡欲擒故縱的……」XDDD

2020-11-16 (16).png

  後記中,揭曉李駿星一直偷偷回報的對象就是李赫,兩人都姓李,早該想到了!李駿星在北極星一直很努力撮合同大家,也特別關心他人,結果都是假象嗎QQ 

2020-11-15 (473).png

2020-11-15 (480).png

  另一邊攝影機輾轉到了龍東振手上……

2020-11-15 (465).png

2020-11-15 (469).png

  宋民奎是聽韓大植的,韓大植又是聽李赫的,但李赫又安插李駿星觀察宋民奎?所以李赫不相任韓大植會成功完成任務?韓大植暗中找攝影機要處理掉,這應該也對李赫有利吧?惡人之間的猜忌還真難懂。

 

同場加映


韓劇。《Search:非武裝救援》

下一集#6

【劇情人物介紹】

【心得全文列表】

【海報劇照相簿】

 

注意事項


截圖來自愛奇藝台灣站

台詞引用自劇中,所有內容轉載請多利用分享功能ˊˇˋ

歡迎留言與草莓聊劇😊 😊 😊 🍓 🍓 🍓

 

關於版主


如夢似幻,旅程-張草莓 2020新Logo

我是張草莓/ㄓㄘㄇ/Chang Cao-Mei

歡迎光臨

粉絲專頁、Instagram、斗內贊助……

Email則是pink03049@gmail.com

也歡迎邀稿合作

arrow
arrow

    張草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