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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女的法庭
마녀의 법정|Witch at Court
#1~4分集經典台詞、圖文劇情及分析
**粉色字為經典台詞,黑字為個人分析**
**1集分1頁,跳頁可以在網址尾端直接打上斜線與頁數**
**還沒看過的話,劇情大綱點我**
#1 第1集
—1996年—
「小翌家麵館」
尤美:我們要報仇,叫妳媽找個繼父啊!像世娜那樣的警察爸爸。
媽媽:人不要拿沒有的來抱怨,要感激自己擁有的,這樣才會有前途。
馬翌沒有爸爸,而好友尤美只有奶奶。
新聞:現任銀波區警察署署長趙甲洙的性侵害嫌疑,在一審中法院宣判其無罪。針對1986年當時參與非法罷工的兄弟工廠之女性工人,有過非法監禁及性侵害的趙甲洙總警,其嫌疑因法院宣布證據不足而宣判無罪。
就算狗在叫,火車還是要走自己該走的路。
我們檢察官絕不會善罷干休,一定會調查清楚趙甲洙總警對無辜女性所犯下的醜陋惡行,我們靜候隱藏的被害者,勇敢的舉報。
新聞:控告趙甲洙總警性侵的徐某,留下抗議法院判決的遺書,從大樓頂樓跳樓自殺,震驚了社會。徐某在86年當時,作為兄弟工廠的工人參加了罷工,爾後被警察逮捕……
您真的要控告無辜的她們嗎?
我身為前輩教你一件事,既然被判無罪,就要反告誣告!這是性侵判決的基本!(超怒)
找到那傢伙了嗎?
還沒有。
十年前去找那個女的,讓她寫下不起訴保證書時,我就看到錄音機了,那實在讓我很不安……
(回憶)我們檢察官絕不會善罷干休,一定會調查清楚趙甲洙總警對無辜女性所犯下的醜陋惡行,我們靜候隱藏的被害者,勇敢的舉報。
姐,我是不是來得太晚了?對不起……
請問是閔智淑檢察官嗎?我想要舉報。趙甲洙署長,我有趙甲洙署長坦白十年前所作所為的錄音帶。
(回憶)閔智淑:趙甲洙先生,官司還沒結束呢!
奶奶,媽媽…媽媽沒有回家…
新聞:在長峴洞經營餐館的30多歲女性,郭某,將近半個月都沒有回家,警察出動著手調查此事……
「尋人啟事 姓名:郭英實 年齡:35歲」
哼著歌的女聲緩緩響起,牆面上一整排的尋人啟事漸漸經過歲月,泛黃、骯髒,轉眼馬翌已成少女,我好喜歡這裡的畫面安排。飾演少女馬翌的女孩,正是最近飾演《名不虛傳》吳荷拉的盧正義。
媽媽?媽媽——
—2017年首爾—
你知道我來這裡之前是在哪裡工作嗎?春川支檢特殊部。
禹檢察官:不是說馬檢察官是在東部的支檢公審部嗎?
吳部長:又要開始套話了……
辛苦了。
哈哈……
當初最先察覺到兵役事件的是我!說他們要以蜜月旅行逃出境,把人抓回來的是我!把證據找齊,獲得自白的還是我,是我啊!
某檢察官:那能怎麼辦啊?吳部長說了,連個兵役都沒有服過的女檢察官,是怎麼講解有關兵役的受賄事件啊?
哈哈,馬翌利用一點小心機,讓記者提問只有自己能回答的問題,抓到機會上台講解了!
大家好,我是刑事二部的,馬—翌—檢察官。
超級霸氣啊!
您就幫我一次,讓我做專訪吧!
我一定會幫韓記者的啊……
馬翌從頭到尾就對吳部長騷擾韓記者一事視若無睹……
我的天,真是個變態氾濫的夜晚啊!
你現在要去哪裡?那裡是我家——
怎麼辦?那個記者。不,不干我的事,馬翌…不干我的事,馬翌…
「相關證人出庭要求書」
目擊到犯罪現場的人,都會和被害者有相似的受害意識。那天在電梯裡,我拎著裝水的塑膠袋,還穿著居家拖鞋,一眼就能看出是社區的居民,但是馬檢察官妳一看見我就說了什麼?
(回憶)真是個變態氾濫的夜晚啊!
吳哲秀部長騷擾韓靜美記者,看到同樣是女人的她被騷擾,妳的心情一定不是很好,再加上看到加害者熟練的樣子,我想,馬檢察官也受過相似的壓力吧?所以在電梯裡看到我的時候,妳比平常具有攻擊性,更誇大的做出反應,對吧?
嗯……不是。不是,我喝得太醉了,完全想不起來。
不對阿呂鎮旭,你那天手上完全沒拿東西欸!證據↓(你那天帽沿壓超低,真的很像變態好嗎……)
找到Bug了ㄎㄎㄎ
隨著朴次長這次晉升,他想把特殊部第三把椅子交給妳或禹檢察官其中一位。把韓記者的事解決乾淨,一起晉升吧!
再摸,再摸啊!!!
吳秀哲部長只要下定決心的話,處理一個記者算什麼?
韓記者(甩巴掌)
(下跪)請打吧!把我想成是吳部長,把我打到氣消為止吧!
韓記者:哇,馬檢察官真是了不起,即使是這樣也非得要出人頭地不可?
然後馬翌回家路上卻看到吳部長跟禹檢察官共同拍朴部長(還沒晉升成朴次長)的馬屁。
【懲戒委員會】
很扯,呂鎮旭檢察官拿的證據沒人要鳥,上面的人大部分都不是照事實辦事,只想搓湯圓把事化小。而馬翌終於願意站出來了:
吳部長私自摸了韓記者大腿兩次、撫摸肩膀兩次、強迫擁抱兩次……然後韓記者用高跟鞋在她左腳上用力踩了一下,我看得清清楚楚。這就是當天性騷擾的證據。(接著馬翌直接硬脫部長鞋,狠!)
馬翌還把吳部長要她去威脅韓記者的事都說出來了。
反正我進不了特殊部,部長您也不能去,這樣才公平吧!吳秀哲,少再摸別人了!!@#$%︿&*……
韓記者放棄了起訴,應該是因為檢察廳特殊的運作方式,先經由懲戒委員會懲戒,讓被害者不要走上司法一途,畢竟一個檢察官做的骯髒事被眾人知道,很可能會讓整的檢察廳都抹上一層灰。(關起門來自己教訓的意思。)
今天看妳,發現妳真是位不錯的檢察官。希望下次能以好的事情見面。
應該不會有那樣的事,我們以後別再見面了。
孫系長,女性兒童犯罪專務部是什麼?
女兒部嗎?那不是閔智淑所創建的部門嗎?正義、信念,以及左遷的象徵,20年間從不升遷,只執著於性騷擾的那位。馬檢察官妳……
「女性兒童犯罪專務部」
竟然會在這裡見面啊,馬檢察官。
#1就是黑暗的開端,馬翌很可能就是趙甲洙性侵郭英實生下的孩子,心真痛……小尤美一句無心的話:「我們要報仇,叫妳媽找個繼父啊!像世娜那樣的警察爸爸。」是否會成真?
回到現代,雖然比較有輕鬆搞笑的劇情,但《魔女的法庭》是以女性兒童犯罪專務部做為背景,之後不免又要碰到許多可怕的案件。
【魔女就是魔女】
馬翌超帥!當損害到自己的權益,她便馬上反擊,尤其是對那個變態下流又愛說謊看不起女性的吳秀哲爛部長檢察官!好喜歡馬翌有自信的樣子,聲音超級有磁性,做事乾淨俐落超霸氣。
然而,馬翌的人格有個非常大的缺陷,也就是只為勝利而打官司,只為自己而戰,是非常自私的角色。#1的性騷擾案件,她也是為了報仇才改變立場,不然她當時威脅韓記者的樣子真的很欠揍。
【趙甲洙/田光烈 飾】
草莓其實很難接受田光烈演反派,而且是如此噁心變態的傢伙!他可是我《想你》的暖心警察,以及《Remember--兒子的戰爭》的可憐爸爸↓嗚嗚嗚……
【小失望】
可能是對《魔女的法庭》期望太高了,覺得目前說黑暗不夠黑暗,要搞笑不夠搞笑,整齣戲只看到鄭麗媛飾演的馬翌在發光。#1登場人物偏少,也缺少一些熟悉的常見配角來點綴,只知道某檢察官與吳部長都演過《三流之路》,分別是金卓洙的經紀人以及愛羅的爸爸、孫系長與媽媽郭英實曾飾演《金科長》,分別是倫理部部長與會長夫人,禹檢察官好像也很眼熟但想不起來。總覺得#1格局有點小啦,希望接下來女兒部開工,會漸入佳境。
#2 第2集
我是呂鎮旭檢察官。
喔,就當已經握手了。我是不想和你有瓜葛的馬翌檢察官。
(轉身走掉)
鎮旭:那還真是太遺憾了。(指)
「女性兒童犯罪專案組 檢察官 馬翌 呂鎮旭」
鎮旭:因為我是自願來的。
閔智淑:透露調查內容,引起媒體關注,再小的事也要鬧大,使上頭重視你,馬檢察官妳很出名。不過,這裡是女性兒童專案組,被害者向刑警陳述一次,向調查的檢察官陳述一次,再向公審檢察官陳述第三次、第四次,就這樣反反覆覆地進行二審、三審,最後還是受傷的敗訴。這個部門就是為了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。所以我是說,不能再像以前一樣,就因為解決一個案件,然後就以為能在鏡頭前耀武揚威了。
「宣宇經營大學 優秀論文頒獎及經營人之夜」
南宇成助教:到底是為什麼?只有我的論文被淘汰了?
宣慧英教授:水準不夠,我的決定不能撤銷。
【女教授性侵未遂事件,事件編號2017年第1244號】
馬翌:所以,南助教性侵了女教授嗎?
孫系長:不是,是想性侵但沒成功。現在就只有施暴證據和目擊者的證詞而已。
宣慧英:痛不算什麼,就是覺得很丟臉……妳知道他對我說了什麼嗎?他說:「像妳這樣有背景的女人就應該被強暴。」我說別再這樣了,要不然就要告妳了,然後他就突然…掐住了我的脖子…
我什麼也沒做,絕對沒有!
(回憶)這是垃圾寫的論文,讓開!
南宇成:那時候我是真的瘋了,我當時是真的想殺了那個女人……
所以你承認有暴力行為,但是沒有性接觸,是這個意思嗎?你說沒有性接觸,那為什麼脫了襯衫?
南宇成:不是,真的不是…我真的沒有對那個女人…不是,我沒有對女教授性侵害!
【房東】
(鎮旭與仲介悄悄話)
仲介:是不是太便宜了?沒關係嗎?我覺得你會後悔的。可以嗎?他說要照80萬算,要不要住?
鎮旭:那個,妳訂完入住日期之後就告訴我吧!
那個,呂檢察官。(壁咚)
鎮旭:啊——我的手肘……
我的人生就是這麼坎坷,你要我怎麼每個月照80萬還錢呢?呂檢察官,你能不能體諒我一下呢?
鎮旭:什麼?我已經打折了啊?
鎮旭:馬檢察官?如果要去辦公室的話,那一起走吧!
房東要我退房,我得先看看房子啊!
太好笑了,因為呂鎮旭變成馬翌的房東,馬翌馬上放低姿態,願意與呂鎮旭一起再調查一下女教授案件。
鎮旭:如果按照宣教授說的,現在的南宇成是想要性侵,但是被發現了,逃跑的時候偏偏撞到了想要進門的南世美,導致手機掉地的話,要是正常人都會趕快撿起來走掉,但他看向手機,還持續了2秒鐘,為什麼呢?
是螢幕碎了吧?要是分期付款還沒付完,螢幕碎掉的話……
鎮旭:重新想一下。
難道……是那個瞬間電話來了?還是一直在通話中?
尹敏柱:宇成是被害者。
你們兩個是不是在交往?我看南宇成也戴著同樣的戒指。
我什麼也沒做,絕對沒有!
(回憶)這是垃圾寫的論文,讓開!
😍😍😍彩虹萬歲🌈我本來還以為宣教授本來就跟南宇成有一腿勒!
尹敏柱:宇成一定要當上教授才行,明知道是個同性戀者,還有學校會用他嗎?宇成他是絕對不會開口(說出真相)的。
你應該是搞錯了吧?不管南宇成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,這都不關我們的事。既然錄下了性侵的過程,你的手機就是犯罪證據,你是要當著客人的面前收下搜查令再交出來,還是現在就安靜的交出來?
(錄音)宣慧英:我知道你的論文很出色,你這個程度確實足以被選為約聘教授。身體還真漂亮……
(錄音)南宇成:教授……
南宇成:我不會做被害者調查的。等審判結束了,你們就當作是結束了,但我到死都是受女人欺負的可憐人,還會倒楣的被揭穿是同性戀的事實,這個你們能負責嗎?檢察官你們,可以替我過我的人生嗎?
鎮旭:所有的性侵被害者,都是承受第二次審判之後才肯上法庭,這也是因為他們想要懲戒被害者,哪怕是一半也好,也想讓加害者承受一下痛苦。我從一開始就認為你有可能是受害者,因為我從你身上也發現了,所有性侵受害者,百分之百會具有的,自責。
鎮旭:但是南宇成,你一點錯也沒有,錯的是宣教授。
馬翌:檢察官只要懲罰加害者就好了,為什麼還要顧慮被害者的私事?
部長檢察官與呂鎮旭很認真要多找些證據,不讓南宇成是同性戀這個事實需要被曝光,結果馬翌卻嫌麻煩。
現在是想讓我成為女性侵犯嗎?我絕對沒有做過這種事。我要請律師。
我趙甲洙在過去三十年來,為了充滿正義的社會活得很認真,為了安全幸福的社會,作為警察、作為政治人……
反正這傢伙就是要參選永波市市長啦!然後她的秘書就被宣慧英請去當辯護律師了。
【女教授強姦未遂案準備日 案件編號2017年第1244號】
鎮旭:法官,請您不要召開公審,而是選擇一般審判吧!被害者並不想參與公審。
乾,宣慧美哭一哭,法官就說好,要召開公審。
【案件編號2017年第1244號 公審日】
好,我們從轉折開始說起……
您興奮了嗎?/親吻了多久?您是說您接受了她的親吻了嗎?接吻的時候心情很好嗎?/既然心情很糟糕,那您為何還要接受?您當時是不是把被告當作女人了?如果學位真的有這麼重要的話,您應該忍到最後才對,她要求的性關係,ˊ幹嘛要拒絕?應該忍到最後!
南宇成:對,沒錯,您說得沒錯…是我做錯了…都是我的錯。
這好像是某種打官司的技巧,讓被害者的可憐之處與不得已被顯露出來?公審真的很血淋淋,因為需要讓陪審團相信,所以必須把自己所有痛苦都攤給大家看!
【新證據】
律師這邊把方向改成用「報復女教授」來打,然後提交證據,是南宇成在SNS上謾罵宣慧英的事,都是斷章取義。
證人您,是喜歡男性同性戀吧?和您收發訊息的並不是朋友,而是與您交往了三年的戀人。
律師又假裝手滑,把南宇成與尹敏柱的親吻照曝光==瞎欸,你們這些東西哪來的?也太私密了吧?
難道有會被女性性侵的同性戀嗎?如果證人是喜歡異性的正常男性,在女性提出要求發生性關係提議的時候,一般做為男性都會享受那個情況的,可是證人一開始就是個討厭女性的同性戀,所以才會想要嫁禍無辜的被告性侵吧?
蝦?不喜歡女性不代表討厭吧?律師妳有恐同喔?瞎欸!
我沒有──
南宇成因此被抓下證人台,而馬翌……
審判長,我方要提出能夠提交作證案發當日,被告試圖對南宇成性侵的錄音文件作為證據。其實我們也知道證人是個同性戀,也知道證人在與戀人通話時,將那晚的性侵情況錄下來的事實,可是我方並不想在法庭上公開受害者是同性戀,所以才沒有提交證據。可是正如大家所見,律師已經將證人的隱私公開了,因此我方提交證據。
(律師回憶)呂鎮旭:幫我轉告在審判結束之前,要修復南宇成的SNS,特別是和尹敏柱有關的內容。
好一個馬翌,又用心機讓自己打贏官司,還讓曝光隱私的錯誤全部推給律師(大眾只會認為是律師的錯)。但馬翌,結果還是讓南宇成受傷害了!
(呂鎮旭回憶)馬翌:你的手機借我一下,趕快,我的手機要沒電了。
(錄音)宣慧英:我知道你的論文很出色,。身體還真漂亮……
(錄音)南宇成:教授…教授…
現在南宇成是什麼樣的心情,妳沒想過嗎?
我為什麼要去想那些?我是檢察官又不是律師。
大家好,我是女性兒童犯罪專案組的,馬—翌—檢察官。
乾,部長不是叫妳不要愛出頭嗎?
【魔女就是魔女】
她真的很心機,心機到我很佩服……雖然草莓蠻喜歡看主角本來不是好人,漸漸轉變的戲劇,但這集真的覺得她超狠,還讓律師變成代罪羔羊?南宇成真的很可憐!他被性侵未遂,還要接受大眾給的異樣眼光?
【#2心得】
好,馬翌一樣很帥氣很搖擺,但受害者因為妳想打贏官司,受到這樣對待不對吧?看到呂鎮旭如此保護受害者,又看到他後來很無助、很氣餒的看著南宇成受傷流淚的神情,真的好想讓馬翌趕快踢到鐵板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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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劇。《魔女的法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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